【上訴刑期】咬甩趙家賢耳囚14年半 無業漢准就刑期提上訴許可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18 13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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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人代表大律師之一容海恩(右)。(林育慧攝)

無業漢涉於於2019年11月,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,另襲擊3男女,早前就意圖而傷人等共4罪被判監14年半,無業漢今(18日)向上訴庭就刑期申請上訴許可獲批。上訴庭明言案情非常嚴重,判監10年是無可避免,判監14年半則具斟酌餘地,故就刑期批出上訴許可。另外,庭上披露就趙家賢等共4人之民事索償,上訴人已賠償連同訟費共約500萬。

上訴人陳真(53歲)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,意圖使溫浩倫、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,同日襲擊梁瑩瑩。

4名受傷事主早前已分別入稟向上訴人索償,庭上披露,上訴人已向4人作出賠償連同訟費共約500萬元。據悉,趙獲賠償190萬元,其餘3人分別獲償25萬至100萬元,餘款為訟費。

上訴一方陳詞時指,原審法官判刑時,就上訴人之求情理由沒有給予充分比重,如事發時社會氣氛及操普通話人士會被針對。上訴一方又指,原審法官沒有考慮上訴人之心理評估,包括患抑鬱及酗酒,只提及抑鬱與傷人無關,認為具爭拗之處。

上訴庭指出,原審法官於計算判刑起點時多加了刑期,質疑事件相關,難以分開。控方則指3人遇襲後,趙家賢才出現,相隔約1分鐘,因此部份刑期應分期執行。控方認為總體刑期14年半屬重,但屬可接受範圍。

控方指根據案發時的社會氣氛,加上事主創傷嚴重,趙接駁耳朵不成功,須縫針逾80針,留院19天。控方指事件只涉輕微爭執,卻涉及用刀是不能接受。上訴庭則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未有提及考慮了社會事件,控方則指已提及政見問題。

上訴庭認為,有關上訴理據具爭拗之處,故批准就刑期之上訴許可。上訴庭明言,判監10年是無可避免,因案件非常嚴重及不能接受,至於判監14年半則具斟酌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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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